[资讯] 资讯中心 | 美股财经 | 股市聚焦 | 交易资讯 | 行业研究 | 精 华集 锦 | 权证 | 期货 | B 股 | 债券 | 新股中心 | 即时解盘 | 机构论市 | 黑马推荐
[论坛] 个股档案 | 在线交流 | 投资学院 | 绝密档案 | 汽车论坛 | 核 心内 参 | 金文 | 股坛 | 博客 | 汽车 | 黑马专家 | 基金公告 | 基金专题 | 基金动态
·专家权威预测暴涨黑马
·提前介入3只龙头黑马
·强力推荐今日涨停股
·免费:3只黑马大公开!
·今日:3只涨停股,已公开
·天天:③只涨停股大公开
·天天送三只涨停板100%
·金字塔公开3只飙升牛股
 行业研究 | 股市聚焦 | 国内财经 | 国外财经 | 黑马推荐 | 基金公告 | 基金动态
 基金理财 | 我的基金 | 基金评级 | 基金观察 | 基金知识 | 基金动态 | 基金专题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资讯中心 >> 保险讲堂 >> 正文
股票/基金 新闻 论坛
灾后重审你的基本保障
源自:股天下 时间:2008-7-9 9:18:03
     通过此次灾难后的一系列报道来看,平时人们对保险保障的缺失和保险意识的不足被充分地显露出来。地震发生后,不少人开始反思,更关心自身的保障是否有重大缺失,万一将来遭遇到各种风险时,能否得到及时有效的补偿。

  了解你的基本保障

  中意人寿上海分公司保险专家指出,必要的人身保障需要通过对个人以及家庭的科学规划来实现。一般来说,由于存在着人生阶段不同、经济状况不同、职业不同、性别不同等差异,具体的规划也都要因人而异。不过通过这次灾难,我们可以看到,对于基本必要的保障,普遍还是存在着大量的共性,姑且我们称之为最基本的保障。在拥有以下方面的保障后,我们再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行有针对性的查漏补缺,如购买重疾险、养老险、女性险等等,才能获得较为周全的保障计划。

  意外险:可以保障因意外事故而导致的死亡、失踪、烧伤以及残疾等风险。像这次的地震造成的上述事件,意外险基本上都可以根据身故或者残疾等级来进行理赔。

  适用人群:所有人群

  重要程度:

  寿险:一般情况下,定期或者终身寿险会对被保险人在指定期间内身故进行理赔。尤其对处于事业发展时期的个人来说,个人收入对维持家庭生活水平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参与工作后的成年人都可购买一份寿险产品,一旦自己出险,家庭成员也能获得一定程度的补偿,保额一般以维持家庭生活在前七年相当于70%的原家庭收入水平,这也完全是一种出于对家庭的负责态度。

  适用人群:参加工作的成年人为主

  重要程度:

  医疗险:有关专家建议,遵从“适度投保,全面保障”的原则,如果已有社保的人群,可优先购买津贴型医疗险,用津贴来弥补自己的花费损失和收入损失;如果预算足够的,再添点“社保(补充型)”的费用型医疗险。对于没有参加社保的,则应该先安排好商业的医疗费用保险,有能力的再购买津贴型医疗险。

  适用人群:所有人群

  重要程度:

  上述险种除个人向保险公司购买外,公司等企业单位也可以考虑统一为员工投保相关的险种,以充分体现单位对员工的关爱。一般来说,保险公司为单位员工投保团体险,都会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和团体投保的优惠费率。

  巨灾发生后寿险怎么赔

  再以这次地震灾难为例,最基本的保障能给人们带来怎样的保障。中意人寿上海分公司有关人士指出,地震或其他如台风、海啸等巨大灾害事故引起的理赔事件一般有四类:即意外身故、意外残疾(包括全残)、疾病以及失踪(宣告死亡)。而我国目前寿险公司的不同保险产品可以分别涵盖以上四种事件的保险责任,除了少数寿险产品明确将地震列为除外责任的保险产品外,哪些种类产品可以保哪些风险可参见附表(以中意人寿为例)。

   寿险 意外险 医疗险

  事件 中意康乐行

  终身寿险 中意乐无忧

  个人意外伤害保险 中意乐温馨

  综合住院补偿医疗保险

  意外身故 100%保险金 100%保险金 -

  意外残疾 全残可分3次获得累计100%保险金 10%-100%保险金 因意外导致的各项医疗费用

  疾病医疗 - 因意外导致的各项医疗费用

  失踪(宣告死亡) 100%保险金 100%保险金 -

  附表中的三类产品仅仅是最基本的保障,具体不同寿险公司会另有更详细和具体的规定,搭配上各种附件险之后,理赔金额会更多,范围会更广。

  据介绍,多数寿险产品并未将地震列为除外责任,因此投保人完全可以根据自己已有的保单进行核实,尽早主动申请理赔程序以获得理赔款。

  
  
关键词寿险 意外 理赔 保险 保障
保险要跟着需求走 (07-23)
谨防盗抢险被拒赔 (07-22)
理财守江山 还看投连险 (07-21)
如何认定保险事故是盗窃还是诈骗 (07-17)
[ 郑重声明 ][ 打印本页 ][ 去论坛 ][ 关闭窗口 ]
郑重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股天下网站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出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本文不作为投资的依据,仅供参考,据此入市,风险自担。发布本文之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股天下网站赞同或者否定本文部分以及全部观点或内容。如对本文内容有疑义,请及时与我们联系。关闭
更多关于 [ 股天下 ] 的新闻
 | 高手博客
 |TOP10 热帖排行
 | TOP10 个股
[更多]   | 个股推荐
[更多]   | 论坛最新精彩推荐
[更多]   | 机构论市
[更多]   | 要闻排行
[更多]   | 热销车型推荐
[更多]   | 热门推荐
关于股天下 | 招聘信息 | 网址地图 | 合作伙伴 | 法律声明 | 征稿启示 | 广告合作 | 会员服务 | 联系我们
联系方式:010-59306700、010-59306699(webmaster※gutx.com 请把※换成@)
京ICP证041066号 版权所有 北京股天下资讯有限公司 将本站设置为首页
copyright (c) 2000 gutx.com Limited,All Rights Reserved